延长至2030年 建议扩大国外收入免税范围



(吉隆坡10日讯)为了鼓励马来西亚本地企业在海外投资并促进资金回流,政府建议扩大国外收入(FSI)的税务豁免范围,并延长至2030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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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22年1月1日起,所有我国居民从外国汇入马来西亚的国外收入都必须缴纳所得税,不过目前本地企业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(LLP)来自海外投资股息和资产收益的税务豁免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获得阶段性豁免。
而个人纳税人的海外收入(合伙生意除外)则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获得阶段性豁免;至于信托基金的海外收入则可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获得阶段性豁免。
在2026年财政预算案附录中提到,除了目前享有豁免的单位之外,国外收入税务的豁免范围将扩展至合作社和信托机构。
这项对于公司、有限责任合伙企业、合作社、信托机构和信托基金的海外收入税务豁免将统一延长4年,直到2030年12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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